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目前,我省周边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省内疫情多点散发,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责任重大。为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科学应对当前复杂严峻形势,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教学科研有序开展,根据《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和南京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学校防控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周边疫情形势、我校实际和师生关切,现就动态调整我校疫情防控管理措施通知如下。
一、严格校门管控,加强校园进出管理。
1.严格落实校门查验登记制。二号门仍为唯一出入口,所有进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经核验人员身份、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苏康码和行程码无异常,测量体温正常,扫场所码后佩戴口罩方可允许进入校园。
2.严控校外人员进入校园。非必要不审批校外人员进校,确因工作原因确需进入的校外人员须符合进校条件,且通过“疫情防控期间校外人员入校申请”,经对接工作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苏康码和行程码无异常,测量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校。入校后由对接部门负责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
3.学生应尽量减少出校,对因就业、就医或家庭原因等确需出校的,须通过“今日校园”办理离校申请手续,研究生还需导师签字确认,当日返校且在南京活动的由所在学院批准,学生返校后在当天或者次日必须参加一次核酸检测。离开南京的或者不能在当天返校的,一律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负责严格审批,且返校前需提供外出行程史和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经所在学院审核无异常后方可销假入校,并且按照属地有关外地返宁人员管控要求执行。
4.全体师生员工应坚持“非必要不离宁”、“非必要不出校”,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及封控管控地区。离开南京的,返宁后严格按照属地有关管控要求执行。
5.除管理干部、承担线下教学任务的教师、辅导员、值班值守和服务保障人员外,其余教职员工可暂时居家开展在线办公和教学,具体由各部门各单位统筹安排。
二、做好有效衔接,启动线下教学。自5月2日起,学校班车恢复运行,食堂恢复堂食,部分恢复体育课、实验课、校内实践、毕业设计等线下教学和指导,其余暂时继续线上教学。符合疫情防控及安全要求的相关实验室、实践教学场所和文体活动场所适度开放。线下教学期间,教师和学生均须全程佩戴口罩(体育课除外)。针对涉及未返校学生、走读生的课程,如恢复线下教学,由研究生处、教务处研究方案,确保所有学生都能参加学习。
三、加强活动管理,防范聚集风险。继续加强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食堂等公共空间内的人员密度控制。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鼓励采用线上方式举办活动,确需举办线下活动的,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举办50人以上规模线下活动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校疫情综合及联防联控组审批并报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同意后方可举办,同时须严格制定防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控活动规模、时长。
四、强化健康监测,落实检测要求。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落实每日健康打卡制度,坚持及时、准确、真实上报个人健康信息。积极配合做好区域全员核酸检测,严格执行在校学生每天核酸抽检比例不低于20%,安保、校医、保洁、宿管、餐饮、超市、邮快件快递收发等重点人群每日一检,在校工作的教职工每日一检。
五、加强快递管理,减少外卖入校。所有进入校园的快递一律“先消毒、再静置、后分派”,强化对邮快件内外包装消杀,师生员工不购买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地区邮递来的物品,杜绝疫情防控风险通过邮快件进入校园。师生员工要尽量不订外卖,确需订购外卖的须在校门口设置的外卖取货点采取非接触方式自取,防范疫情输入风险。
六、做好卫生消杀,加强场所管理。继续加强图书馆、教室、实验室、体育馆、食堂等重点场所人员管控和卫生消杀。加强班车运行管理,严格查验乘车人员身份信息、核酸证明、苏康码、行程码,并测量体温等;严格宿舍卫生管理,勤通风、勤打扫,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严格食堂管理,教育教学单位继续落实好学生食堂秩序维护,引导学生错峰就餐、体温检测、单向进出和隔位就坐等防控要求。基建施工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物理隔离。
七、加强个人防护,落实防控要求。全体师生员工要始终树牢每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应积极接种疫苗。校园内师生员工应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佩戴一次性手套,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
师生为本,生命至上。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省、市(区)和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织密扎牢校园疫情防控网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以及上级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南京工程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