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南京工程学院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6-14 来源: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选树和表彰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典型,巩固文明校园创建成果,进一步激励师生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主动性、积极性、自觉性,持续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文明单位:各学院(中心)、直属单位、群团组织、研究院。

2.文明处室:综合管理部门、纪委机关等机关处室

3.文明基层教学组织:全校教研室(系)、实验室等基层教学组织。

二、评选名额

1.文明单位:创建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学院(中心)、直属单位、群团组织、研究院总数的15%,具体名额根据申报和评选的情况确定。

2.文明处室:创建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综合管理部门、纪委机关等机关处室总数的15%,具体名额根据申报和评选的情况确定。

3.文明基层教学组织:创建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基层教学组织总数的15%,具体名额根据申报和评选的情况而定。

三、创建标准和评选程序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文明集体创建管理办法》(南工党〔2023〕20号)(附件1)内容和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考核评比。

四、材料报送

(一)文明单位

各单位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根据创建标准逐条对照,进行自评自荐,填写《2021-2022年度南京工程学院文明单位申报表》(附件2),于2023年6月21日前报送至行政南楼217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xcb@njit.edu.cn,联系人:竺老师,联系电话:86118838。

(二)文明处室

各机关处室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根据创建标准逐条对照,进行自评自荐,填写《2021—2022年度南京工程学院文明处室申报表》(附件3),于2023年6月21日前报送至行政南楼319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jgdw@njit.edu.cn,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6118859。

(三)文明基层教学组织

各学院(中心)根据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创建情况组织自主申报,并择优推荐不超过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总数20%(小数点不进位。若不足1个,推荐1个)的组织至学校参加评优遴选。被推荐的基层教学组织须填写《2021-2022年度南京工程学院文明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附件4),并于2023年6月21日前完成报送。

1.实验室类的申报表报送至行政北楼433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lab@njit.edu.cn,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6118329。

2.除实验室类的其他基层教学组织的申报表报送至行政北楼212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jyk@njit.edu.cn,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6118037。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作出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规范有序;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与申报,如发现有造假等情况,经确认后取消所在单位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参评过程变成总结经验、深化创建、推动工作的过程,树立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照创建要求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加以整改,提升创建水平。

3.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媒介大力宣传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典型,扩大评选活动社会影响力,推动兴起新一轮文明校园创建热潮;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推动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深化,为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文明集体创建管理办法(南工党〔2023〕20号)

2.2021-2022年度南京工程学院文明单位申报表

3.2021-2022年度南京工程学院文明处室申报表

4.2021-2022年度南京工程学院文明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

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