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预聘教授、预聘副教授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限校内访问)

日期:2023-06-30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预聘教授、预聘副教授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南工人〔2021〕284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进行预聘教授、预聘副教授岗位申报工作,择优预聘,岗位名额待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求

评聘条件、评聘程序按照《办法》执行。申报晋升教授、副教授职务人员,也可兼报预聘教授、预聘副教授岗位。申请人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申报过程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反师德师风、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二、材料报送

1.《南京工程学院预聘教授、预聘副教授岗位申报表》(一式一份)和简表。申报表须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核。

2.根据申报表填写的成果提供相应佐证。期刊收录论文仅提供完整检索证明,其他成果提供复印件,由所在部门、单位审核盖章。

3.所有材料均按申请人分别装袋。

4.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9月25日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评审表和简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szk@njit.edu.cn,联系电话86118843。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预聘教授、预聘副教授岗位申报表

2.预聘教授、预聘副教授岗位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3.承诺书

人事处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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