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及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情况,从9月20日起,对学校近年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调查的基准日及范围
1.审计调查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
2.审计调查范围:南京工程学院所有或控制的可以用作出租出借的房产及场地(包含以合作分成收取管理费方式出租的超市柜台、教育超市、职工便利店等)。
二、审计调查的主要内容
通过全面梳理学校资产出租出借行为,掌握出租出借资产规模及现状。对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完整性、遵循性进行评价,全面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审查资产出租出借合同履约情况,检查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情况,发现和排查出租出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国有资产及收益流失,促进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全链条”规范管理。
三、审计调查的组织和实施
本次审计调查由学校审计处统筹组织,派出审计组具体实施,审计组由学校审计处与第三方机构联合组成。
审计组组长:卞瀚婧
审计组成员:张侠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本次审计调查从2023年9月开始,到2023年12月结束。请各部门、各单位重视本次审计调查工作,届时做好配合工作,并对审计工作及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联系人:卞瀚婧,办公电话:86118335,办公地点:学校行政北楼503室。
审计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