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限校内访问)

日期:2023-10-08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成果积分奖励办法(试行)》(南工人〔2021〕29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高层次成果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22年度在人才培养、科学及应用研究、平台基地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省部级及以上成果(以文件公布日期为准),具体奖励范围参见《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成果积分奖励办法(试行)》(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才培养奖励项目

申报第四条“人才培养奖励项目”的老师请填写《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人才培养奖励项目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给申报人所在单位。

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表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写《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人才培养奖励项目成果奖励汇总表》(附件3),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牵头单位教务处。

2.申报科学及应用研究、平台基地奖励项目

申报第五条“科学与应用研究奖励项目”和第六条“平台基地奖励项目”的老师请填写《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科学及应用研究、平台基地奖励项目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4),各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表并填写《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科学及应用研究、平台基地奖励项目成果奖励汇总表》(附件5)。申报表及汇总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稿一式一份,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kygl@njit.edu.cn。

申报第五条和第六条,除教育科学研究奖、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学科建设、平台基地这四个类别,其他类别申报均需填报“科研财务系统”并提交,经院系管理员、院系分管领导系统审批提交至科技与产业处。

“科研财务系统”入口:申报老师登录信息门户,搜索“科研财务系统”,点击“进入服务”,即可填报。科学技术奖、艺术创作、专利三类在系统“成果获奖”中填报,应用型研究、论文在系统“科研成果”中填报,科研项目在系统“纵向项目”中填报(我校作为第一承担单位的在研纵向项目科技处已统一导入系统,申报老师到系统中完善、确认提交)。院系管理员、院系分管领导可在系统左上侧(公告左侧箭头处)点击选择相应的“用户角色”进行审核提交。系统中需提交的佐证材料具体如下:

(1)科学技术奖:提供文件、证书扫描件;

(2)应用型研究:提供标准文件、批示采纳或刊载证明材料扫描件;

(3)艺术创作:提供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

(4)科研项目:我校为第一承担单位的不需要提供佐证材料,其他提供立项批文;

(5)论文:提供有明确期卷号、页码的全文pdf佐证;

(6)专利:提供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

申报第五条和第六条中教育科学研究奖、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学科建设、平台基地这四个类别,除申报表及汇总表外,请申报人提供佐证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教育科学研究奖:提供文件、证书复印件;

(2)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提供相关立项证明材料、研究生培养案例库相关证明材料;

(3)学科建设:提供获批文件复印件;

(4)平台基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报人才队伍建设奖励项目

申报第七条“人才队伍建设奖励项目”的老师请填写《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人才队伍建设奖励项目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6),并提供相关立项文件、结项文件或获奖文件等,提交给申报人所在单位。

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表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写《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人才队伍建设奖励项目成果奖励汇总表》(附件7),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牵头单位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4.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请以院系为单位,将相关材料于2023年10月20日16:30之前分送至各牵头部门(教务处--行政北楼212室;科技与产业处--行政北楼419室;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南楼203室)。

联系方式:李老师 86118037 教务处

王老师 86118864 科技与产业处

秦老师 86118042 人才工作办公室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成果积分奖励办法(试行)》

2.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人才培养奖励项目成果奖励申报表

3.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人才培养奖励项目成果奖励汇总表

4.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科学及应用研究、平台基地奖励项目成果奖励申报表

5.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科学及应用研究、平台基地奖励项目成果奖励汇总表

6.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人才队伍建设奖励项目成果奖励申报表

7.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人才队伍建设奖励项目成果奖励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10月8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