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本次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合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按需设置、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遴选政策
1.遴选条件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修订)》的通知(南工研【2023】 298号)(附件1)执行。
2.专业学位类别名称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填写。
3.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三、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日期 |
工作内容 |
11月16日-11月19日 |
各相关学院组织教师申报,并参照遴选政策和要求进行初审。 |
11月20日-11月21日 |
申报教师提前准备好简况表和佐证材料,至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
11月23日前
|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评议推荐硕士生导师人选。 2.相关学院统一将候选人简况表和汇总表报研究生处。 |
11月24日-11月30日 |
研究生处对候选人简况表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
12月上旬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被推荐人进行评审,并对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 |
12月上旬 |
学校发文公布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名单。 |
四、材料报送
1.各相关学院于11月23日前将《南京工程学院申请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简况表》(A3打印,一式一份)(附件3)、《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至研究生处学科办行政北楼424室,电子稿统一命名“**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材料”,发至邮箱yxkb@njit.edu.cn。
2.已获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人才或已在同类高校获得对应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人员无需填写简况表,但需填写汇总表且在备注栏标明满足《南京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修订)》文件第十四条(1)或(2)。
联系人:钱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86116185、86118780。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修订)》
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3.南京工程学院申请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简况表
4.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候选人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