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南京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南工党〔2023〕100号)相关要求,现就开展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合署)行政科科长等19个岗位选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紧紧围绕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战略,突出政治标准,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拟任岗位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合署)行政科科长;
2.党委组织部、党校(合署)组织科科长;
3.党委宣传部文化建设中心主任;
4.党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主任;
5.机关党委机关党务秘书(正科级);
6.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7.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教学质量评估科科长;
8.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教学质量监控科科长;
9.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合署)思政教育科科长;
10.财务处综合业务管理科科长;
11.财务处预算管理科科长;
12.审计处审计员(正科级);
13.招投标与物资采购中心物资采购科科长;
14.图书馆综合办公室主任;
15.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秘书(正科级);
16.建筑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17.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秘书(正科级);
18.环境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19.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三、选拔任用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南京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南工党〔2023〕100号)的相关条件和资格。
2.如上述正科级干部岗位暂无合适人选可以考虑配备副科级干部。
3.有关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
四、选任程序
1.个人自荐。自荐人员填写《南京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个人自荐表》(见附件),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将自荐表发送至电子邮箱:njitgb@njit.edu.cn,纸质版交至行政南楼325办公室。
2.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机关、人事处等部门对应聘人员资格、廉政意见、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核查审查。
3.民主推荐。教育教学单位的组织推荐工作由相应二级基层党组织牵头进行,管理服务部门的组织推荐工作由各部门会同所属二级基层党组织进行。
4.确定拟任人选。二级基层党组织根据科级干部队伍建设需要、个人自荐、述职与民主推荐等情况,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汇总后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
5.组织考察。拟任人选的考察工作,在党委组织部统筹下,由其现任职单位所在二级基层党组织负责,机关党委范围人选的考察,由机关党委商相关部门后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同时考察政治素质、适岗性、群众认可度等方面内容。考察以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参加谈话人员的范围一般应包括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单位的中层领导班子成员、正科级干部、所在党支部书记和教职工代表等。
6.讨论决定。党委组织部在听取考察汇报基础上,提出拟任人选初步方案,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7.公示与发文。党委组织部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党委组织部发布任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在党委组织部指导下牵头组织实施,校纪委负责选任工作纪律监督。
2.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十严禁”换届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十不准”纪律要求,确保选任工作顺利进行、风清气正。对在选任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个人自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