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部分科级干部岗位选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18 来源:

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南京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南工党〔2023100号)相关要求,现就开展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合署)高教研究科科长等7个岗位选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紧紧围绕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战略,突出政治标准,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拟任岗位

1.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合署)高教研究科科长;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与安全科科长;

3.基建处计划管理科科长;

4.电力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5.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

6.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7.外国语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三、选任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南京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南工党〔2023100号)的相关条件和资格。

2.如上述正科级干部岗位暂无合适人选可以考虑配备副科级干部。

3.有关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315日。

四、有关要求

1.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在党委组织部指导下牵头组织实施,校纪委负责选任工作纪律监督。

2.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十严禁”换届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十不准”纪律要求,确保选任工作顺利进行、风清气正。对在选任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3.自荐人员填写《南京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个人自荐表》,并于2024321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将自荐表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njitgb@njit.edu.cn,纸质稿交至行政南楼325办公室。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个人自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2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