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为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文件的要求,按照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原则,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坚持条件标准,规范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
二、政策口径
1.关于评审条件
按《南京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南工人〔2021〕299号)、《南京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南工人〔2024〕172号)执行。
2.关于时间界限
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其中,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扣除。
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及申报之日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3.关于申报岗位
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
申报教学为主型的教师,需经资格预审后,方可在人事管理系统中“职称申报”相应位置,填写“教学为主型”。研究院专职聘任的教师,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限选科研为主型或社会服务型。
4.关于职称申报诚信、回避承诺制度
教师申报职称时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申报过程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反师德师风、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一经查实,将按照《江苏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程(试行)》《南京工程学院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南京工程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评审条件和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评审材料的审核和对申报人员的全面考核工作,按照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与学科专业发展的要求,择优推荐。
2.各二级单位组建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担任党政职务的专任教师须占一定比例。本人、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须回避的关系,拟申报晋升、同级转评专业技术职务者一律不得参与评聘工作小组的工作。上报名单时请注明工作小组秘书的手机和办公电话。
四、材料报送
1.关于同行专家鉴定代表作的报送
同行专家鉴定结果两年内有效,即2023年送审的同行鉴定结果,今年可以继续使用。
拟申报教师、实验、教育管理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正高需报送代表性成果3项,副高报送代表性成果2项。
2024年同行鉴定送审采用第三方平台,请在同行鉴定送审端按要求上传同行专家鉴定材料,个人操作说明书详见附件二,个人评价材料(成果综述)模板见附件三。
个人评价材料(成果综述)必须为PDF格式并要求以“个人评价材料”命名,上传的成果必须为PDF格式并要求以成果的题目命名。中文论文的PDF电子版须有封面、目录、内容、封底。每个上传的PDF文件大小需在50M以内。
2.关于职称评审材料报送
各评聘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最新报送要求整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申报教学为主型的教师,需经资格预审后,方可在人事管理系统中“职称申报”相应位置,填写“教学为主型”。资格预审表已发放给各二级评聘小组秘书,请于6月20日至21日填写在线表格,逾期不予认定。
(1)申报人员的申报信息分别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职称申报”栏目中填写,各评聘工作小组必须在系统中审核填报信息并签署意见,否则不予受理。
(2)申报教师、实验技术、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四;申报教师、实验技术、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五;申报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务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六。
(3)申报教师、实验技术、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教师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须用A3纸双面套印装订。其中由申报人个人填写的栏目,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4)申报教师、实验技术、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级人员还须分别填写《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江苏省高校艺术学科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江苏省高校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江苏省高校教管思政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申报教师、实验技术、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中级人员还须填写《江苏省高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还须填写《江苏省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报送上述材料时须附相应的电子文件。
(5)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暂按省相关系列主管部门2023年的要求准备,并与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一并报送。今年要求有所调整的,再补充有关材料。
(6)各评聘工作小组需以书面形式报送本单位公示情况报告、民意测验结果、教管思政工作业绩民主测评结果、二级单位评议结果,并签字盖章。
(7)申报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须经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小组逐件审核确认(由审核人签字,部门盖章),并一律用A4纸复印,大幅证书请缩印。
(8)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可在人事处网站(政策法规-省厅政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下载,有关材料要求和表格可在学校主页下载。所有电子文档发邮件至szk@njit.edu.cn。
(9)申报人涉及资格的论文请提供正式检索报告。职能部门审核盖章时请携带评审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五、评审费用
1.正高需送审3份,副高需送审2份,个人操作说明书详见附件二。同行鉴定送审端按要求上传材料后方可缴费,缴费金额以平台显示的为准。
2.首次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审费用(不含同行专家鉴定费)由学校承担,其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审费用由申报人员个人承担,评审费用按照人社厅规定的费用收取。申报高级职务须缴纳评审费每人400元,申报中级职务须缴纳评审费每人200元。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高级职务评审费按省相关系列主管部门要求缴纳。
六、日程安排
评审工作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一(含其他系列单独的日程表)。
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周密部署,保证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请通过学校主页—校内/校外访问—信息门户登录,网址:http://ehall.njit.edu.cn/
第三方同行鉴定平台注册地址:http://ps.kooci.net(请使用谷歌或360极浏览器)
联系电话:86118843
附件:
1.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含其他系列单独的日程表)
2.个人端操作说明书(含缴费)
3.个人评价材料(成果综述)
4.教师系列高级专业职务评审材料报送清单(含教管、思政系列)
5.教师系列中级专业职务评审材料报送清单(含教管、思政系列)
6.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专业职务评审材料报送清单
7.民意测评表、民意测评结果统计表
8.承诺书
9.江苏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程(试行)
10.南京工程学院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11.南京工程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12.南京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人事处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