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推进学校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与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优化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客观、有效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激励教师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精力投入,学校印发了《南京工程学院教师教学质量年度综合考核与评价办法》(南工质〔2016〕223号,详见学校OA系统)。
为切实保证我校教师教学质量年度综合考核与评价工作的正常推进,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广泛征求本单位教师意见,做好以下工作:
1、在《南京工程学院教师教学投入与成效考核评价指标框架》(附表1)基础上设计本单位的《教师教学投入与成效考核评价表》(附表2),并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审定。
2、若根据本单位课程特殊性质,需对教学质量年度综合考核与评价的范围进行细分,请填报《南京工程学院教师教学质量年度综合考核与评价范围设置表》(附表3)。
3、各教学单位于2017年3月1日之前将纸质材料报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行政北楼405,86118003,钱老师),电子稿发送至jxzl@njit.edu.cn。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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