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党委常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在行政中心北303会议室举行,党委常委中心组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二级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学习。校党委书记史国君同志主持学习会。
会议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宣讲了《南京工程学院章程》。
曹雪虹副院长作交流发言,她指出,我们要深刻认识“两法”修订的意义,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意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要准确理解高等教育法、大学章程与学校管理制度的相互关系,以高等教育法为依据,以大学章程为龙头,不断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做到有法可依、良法治校,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南工程风格的现代大学制度。
郑锋副院长在交流发言时指出,“两法”修订,进一步明晰了培养什么人和怎么培养人的问题,强化了高校学术委员会作用,加大了违法处理力度,列出了负面清单。“两法”是我校教育综合改革的准绳,大学章程则是学校改革发展、实现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为此要深入学习宣传章程,强化规则意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治学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学校办学特色。
史国君书记作学习总结,他指出,修订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是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需要,是加强教育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的需要,也是回应社会呼声、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需要。全校上下要充分认识“两法”修订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两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进一步营造学习、宣传“两法”的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自觉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两法”、贯彻“两法”,做遵守“两法”的表率。
史国君书记指出,大学章程是学校实现自主管理最基本的文件,是学校制定其他规章制度、设立管理部门和学术机构、开展管理工作和学术活动的依据。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领会章程所体现的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办学理念,切实领会章程精神和熟悉相关规定。要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强化规矩意识,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各职能部门要根据章程规定对学校现有的组织机构和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对与章程冲突和矛盾的要及时调整和修订。要切实维护章程的权威性,把学校章程中所体现出来的办学理念贯穿到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努力营造公正、法治的办学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品味,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等教育。对已经写进章程的办学理念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实践。要以学校章程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规范学校和二级学院的议事规则与程序。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要在校院两级层面,通过各种形式公开校院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进一步加强校务公开的渠道和载体建设。
学习会还传达了全省高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史国君书记对学校统战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