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共南京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校纪委委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应有作用,经纪委全委会研究,修订《南京工程学院校纪委委员联系部门、单位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校纪委委员联系部门、单位工作制度
2.南京工程学院校纪委委员联系部门、单位分工表
中共南京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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