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立德树人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0-05-28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突破口,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决定联合所属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启动“高等学校立德树人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专项课题着重围绕创新创业教育领域的国内外前沿趋势、如何加强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研究、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

  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学校立德树人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其中重大课题不超过3项,每项资助经费5万;重点课题不超过3项,每项资助经费3万;一般课题不超过14项,无资助经费。

  课题立项后,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由学会与分支机构共同组织开题,一般课题由创新创业教育分会组织开题。开题通过后,由学会拨付首批研究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

  三、申报要求及研究期限 

重大课题由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不面向我校和个人。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

四、申报材料提交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做好课题申报的宣传动员工作,紧紧围绕课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选题。课题申报具体通知及要求可登陆以下网址查询:http://www.hie.edu.cn/announcement_12579/20200525/t20200525_994427.shtml

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学校立德树人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经所在部门、单位审核合格后,立项申报书纸质稿一4份(单面打印),2020619日前提交至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北楼404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gjyjs@njit.edu.cn

联系人:李俊秀  联系电话:86118499

  

附件: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学校立德树人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学校立德树人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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