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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新时代江苏高校三级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苏委教组〔2021〕33号)、《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委教办函〔2021〕36号)要求,现就学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已入选第一、二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不再重复申报;2020年学校评定的优质党支部原则上应当申报)。

二、遴选安排

1.各二级基层党组织严格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的各项具体指标要求,进行认真评估,在申报标杆院系的同时,可推荐申报不超过3个样板支部。

2.本次申报,学校将遴选确定4个校级“标杆院系”和15个校级“样板支部”培育对象;报校党委研究后,根据遴选结果,择优确定第一批江苏高校三级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申报培育对象(“样板支部”8个、“标杆院系”2个),同时择优推荐第三批全国高校“样板支部”申报对象3个。

3.对入选的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学校将给予建设经费支持。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要将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建设作为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系统总结党建工作成果,切实提升建设成效。

2.请各二级基层党组织于11月8日(周一)前将《申报书》(附件2)纸质稿报送校党委组织部(行政南楼323室),并将电子稿发组织部邮箱zzb@njit.edu.cn。

联系电话:86118828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

2.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申报书

中共南京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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