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13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22〕7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申报要求

1.评奖范围:参评成果仅限高等教育领域,其他非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研究内容不予受理。成果形式为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及经批准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我省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参与评奖,但只评省内作者撰写的部分(申报时需注明哪些内容为我省作者撰写)。

2.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21年1月1日以后,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项。

4.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著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的同一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只可单独申报。

5.凡申报的论文或著作,均由个人所在单位集体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基本条件与奖项等级

1.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参评成果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内的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有较好的文风和社会效益。

2.奖项等级划分标准: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划分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个等级。

特等奖:论点上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

一等奖: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在部门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

二等奖:应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三、申报材料提交及注意事项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按照《江苏省高教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规定,做好参评成果的推荐申报工作,经学校遴选推荐的参评项目每项评审费人民币150元由学校承担。

参评者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一式一份,成果原件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所在部门、单位盖章,论文复印件须含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申报表》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各部门、各单位须对参评成果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江苏省高教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2022年5月25日前统一将《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江苏省高教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gjyjs@njit.edu.cn,参评成果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北楼531室)。

联系人:魏亚

联系电话:86118933。


附件:

1.江苏省高教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3.江苏省高教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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