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15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高等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工作,更好服务学校特色鲜明一流应用型工程大学建设,决定启动2022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选题要求

课题申报人须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重复申报。

(一)申报人要求

1.课题主持人须是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近三年在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或有“终止撤项”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2.申报重点课题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处级及以上职务,一般课题主持人职称级别不限。

3.凡有在研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主持人仅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申报,每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项。

(二)申报选题要求

1.课题申报须立足学校应用型办学定位,坚持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创建“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工程大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聚焦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理论前沿,聚焦应用型高等教育研究与实践最新趋势,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程项目化教学实践等关键问题,根据《2022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选题。

2.课题申报人须结合各自的管理工作、教育教学、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等具体情况,立足校本校情,按照指南进行选题。课题选题指南所列内容是指研究领域,并非具体的课题名称,申报人应根据研究内容确定合适的课题名称。

3.已列入学校教改、思政、党建等专项课题的,不建议申报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课题主持人填写《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须在封面相应位置注明课题选题指南编号(如:若依据指南“YB-1.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中“1.1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优化的实践与思考”申报课题,指南编号应填写“YB-1.1”)和申报类别(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

2.《课题论证与设计活页》(见附件3)中不得出现任何与课题组成员相关的个人信息、单位名称、专业名称和课程名称等信息,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

3.课题主持人所在部门、单位应对课题进行初评并在申报表(附件2)签署推荐意见,并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课题申报类型分为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其中:

1.重点课题不超过5项,每项经费资助额度15000元;

2.一般课题不超过20项,每项经费资助额度5000元;

三、研究期限和成果要求

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年,最多可延长1年,研究时间超过3年将予以终止撤项。课题结题验收研究成果不得低于以下要求:

1.论文等研究成果关键词、内容须与课题主题高度相关,并标注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项目号,否则将不作为课题结题验收的有效成果。

2.一般课题须主持人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关键词、内容与课题主题高度相关的论文(包含学术会议交流论文)1篇及以上。

3.重点课题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1篇可刊发在《南京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应用型高教研究与实践专栏。

四、申报要求和材料报送

1.本年度课题立项评审所有环节,课题申报内容均以《课题论证与设计活页》形式提交评审专家,实行“双盲评审”。经专家评审后对拟立项课题进行公示,在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课题。

2.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对课题申报材料逐一审核,在2022年5月30日前将《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单面打印,一式3份)、《课题论证与设计活页》(双面打印,一式3份)和《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纸质材料按要求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北楼531室),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稿以word文档格式统一发送至邮箱:gjyjs@njit.edu.cn。

联系人:魏亚,联系电话:86118933。


附件:

1.2022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

3.课题论证与设计活页

4.课题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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