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提名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日期:2022-04-28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2〕82号)(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2〕82号)(附件2)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种及申报条件

(一)省科学技术项目奖

1.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是在江苏省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由江苏单位和个人牵头,主要科研活动应在本省区域内进行,可以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本年度省科学技术项目奖设9个专业组(详见附件3),请根据项目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填写。

2.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应用类。

基础类项目: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作用。鼓励提名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开展基础研究取得的原创性重大成果。

应用类项目: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20年1月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鼓励提名聚焦我省产业自主可控的重大需求,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大成果。

3.被提名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活动在江苏完成;

(2)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依法在江苏设立的法人单位;

(3)项目第一完成人人事关系在江苏单位;若人事关系不在江苏单位,须近3年(2019年1月1日(含)至今)在江苏单位全职工作;

(4)项目全体完成人无科研失信记录(第一完成人负责核实其他完成人科研信用记录,并做出书面承诺);

(5)2020—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不能参与本年度被提名项目;

(6)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

(7)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不能被提名;

(8)2020—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

(9)项目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和代表性论文论著均未曾在历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10)所有完成人均对项目有实质性贡献;

(11)被提名项目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必须符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此外,被提名的工人创新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1)—(11)外,完成人必须是生产一线工人;被提名的科普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1)—(11)外,必须是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

4.被提名项目在线填写《提名书》时,请同步填写江苏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信息。

(二)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详情见附件1)

(三)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详情见附件1)

二、申报限额

我校通过省教育厅提名限报2项,学校鼓励通过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学会或协会提名,同时鼓励联合外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三、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1.关于省科学技术项目奖提名材料要求。所有完成人对项目的实质性贡献应提供佐证材料;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不得超过5篇,其中中文论著和发表在国内期刊的论文不得少于1/3,提交的论文论著全部在两年前(2020年1月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且主要研究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须为有效期内已授权,不得超过10件,权利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项目所列任务来源(计划或基金)中至少有一项在两年前(2020年1月1日(不含)前)验收结题,并提供结题验收报告等证明;应用类项目所列应用证明中至少有一项是在两年前(2020年1月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并提供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

2.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贡献。创新和应用情况须提供佐证材料,除提交的附件材料外,其他证明材料应存档备查。如因未如实告知材料中涉及的文章专著、知识产权、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的数量、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知情同意情况等而引起争议,且不能提供相应存档备查的证据,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3.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在线提名。正式提名前,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须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注册或更新提名者信息。《提名书》由各提名单位或专家按照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组织被提名人选、项目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生成。

4.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与提名系统在线填报电子版对应内容须完全一致,形式审查及评审工作均以系统内按时提交的电子版为准。纸质版签名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所盖公章与单位规范名称一致。财务报表、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涉及财务数据的,均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纸质材料初稿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一式1份。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并在确定提名项目后进行公示,获得被提名资格的项目于5月21日前将最终申报材料(主件+附件装订成册)一式1份,报送至科技与产业处(行政北楼419室),由学校统一提交。

联系人:王新迪

联系电话:86118864 18501405196


附件:

1.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3.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专业组

科技与产业处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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