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研究生处:
现将开展2021/2022学年参保大学生医药费用报销审核工作。
报销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销范围:
自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产生的医疗费用。
二、报销材料:
【特别说明:①发票要求为首次申请,重复申请无效;②挂号费、体检费、药店、无明细发票及热敏纸打印的缴费收据等不报销】;
(一)普通门诊(自付医药费用3000元以下)
1.发票
2.报销申请表
(二)大额门诊(自付医药费用3000元以上,含3000元)
1.发票
2.就诊病历
3.大额门诊申请表
(三)住院
1.出院小结(原件)
2.费用明细(原件)
3.发票(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异地、外伤等特殊情况证明材料根据需要另备(可现场咨询)
三、报销流程:
1.请将门诊发票(含电子发票)按日期顺序排列后用胶水粘贴好
2.学生事务中心取号,1号窗口领取报销申请表
3.填写报销申请单个人信息后,等待系统叫号
4.因疫情原因暂缓返校的学生,可请同学代为办理
5.2018级已毕业离校学生请将所有材料装至独立信封内,注明学号、班级、姓名、联系电话,邮寄至原年级辅导员处,由辅导员统一交纳审核。
四、报销地点:
大学生事务中心1号窗口
五、报销时间安排:
日期:9月1日-9月7日(周末除外)
时间:9:00-11:00 12:30-16:00
六、咨询电话:
86118117(学生事务中心)
86118055(大学生医保办)
七、注意事项:
1.请各位递交报销材料的同学自留复印件(包括发票以及各项证明),以备核查。
2.门诊报销材料审核结束后,参保学生的个人门诊报销费用将会由学校财务处汇至学生交学费的工商银行卡,请保证银行卡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若更换了银行卡的同学要及时到学校财务处登记新卡卡号,以免收不到相关费用。
3.此次报销为2021学年的最后一次,过期将不再受理。因涉及参保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将本次医药费用报销相关事项通知到每一位参保大学生。
4.大学生医保医药费用报销为学年制,根据南京市医保中心规定,2021年9月1日之后的发票在2021/2022学年内均有效,2022年9月1日之后发票的报销工作将于2022/2023学年参保工作完成后开展,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门诊部
大学生医保办
202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