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课程及案例库建设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2-09-22 来源: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学资源建设,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苏教研〔20214号)和《南京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及案例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南工研[2020]118)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课程及案例库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优秀课程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及要求:

1.坚持立德树人,课程导向正确,教学理念先进。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无危害国家安全、无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2.课程负责人应当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良好的师德、教风和较高的教学水平,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

3.课程团队应教学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队。

4.申报课程在《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占有重要地位,并且连续开设2年以上,修读的研究生达到一定的规模。

5.申报课程应体现出构思新颖、实用高效的教学思路;课程融入学科专业前沿内容,并使用高水平教材;重视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有效提升学生学习兴趣和参与度;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考量,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回溯、可借鉴、可监督;依托课程,形成特色鲜明的教学风格和教学艺术。

6.申报课程需提供一节代表性课程的完整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流程说明,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10分钟“教学”视频。

7.本项目建设周期2年,优先资助纳入《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范畴的专业课程。

8.获批的校级优秀课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省级优秀课程。

二、研究生案例库建设立项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人应当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系统讲授过所申报课程或相关课程,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效果良好。鼓励支持产业教授或校外实践导师作为成员参与。

2.案例建设以课程为单位,我校现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课程均可申报。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5个。案例库所涉及的案例类型、案例编写规范须符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案例叙述清晰,理论分析准确、实用,教学案例组织合理、结构严谨。

3.申报案例需是原创案例,案例应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实践工作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成果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

4.本项目建设周期1年。案例库的建设成果应以多媒体课件或视频案例等形式予以展现,课件应做到文字、图片、表格乃至动画相结合。鼓励各专业学位领域在建设案例库的基础上形成案例教材。结题验收的材料包括案例文本、教学大纲、教案或讲义、案例教学课的录像光盘、多媒体课件等所有媒体教学资料。

三、研究生线上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及要求:

1.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了解在线课程建设与发展趋势,对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具有深度思考,能全面负责在线课程项目建设。课程团队结构、任务分工等科学合理,能够长期参与在线课程的持续建设、教学应用与推广等相关工作。

2.课程设计应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和网络学习习惯,遵循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理念,对现有课程进行重新设计,注重过程评价,依托课程平台建立学习资源及学习活动。主要包括课程学习目标及内容设计、学习资源的设计、在线学习活动的设计、混合学习实施方案设计及学习评价方案设计等。

3.课程资源应按照国内爱课程(中国大学MOOC)、学堂在线、智慧树、泛雅等慕课平台的课程上线要求,建设完整的高质量课程资源。

4.本项目建设周期1,课程须在爱课程(中国大学MOOC)、学堂在线、智慧树、泛雅等课程平台上线。结题时需提供由上线平台单位盖章的课程数据信息表。上线后须指定专人对课程进行维护更新,每学年课程资源更新比例须超过5%

5.课程负责人应利用网络教学平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学习模式进行教学,探索互联网或移动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方式、方法和策略,帮助和引导学生完成课程的在线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课程负责人应加强课程管理,从课程团队中安排专人完成在线教学辅助任务,在课程平台上发布课程通知通告、课程视频、作业题、考试题,参与课程论坛讨论、答疑等,在线讨论、答疑;课程负责人应根据学校和学院的课程管理要求制定课程的平时成绩量化考核标准,平时成绩的组成应包括(不限于)学生网上自主学习状态、平时作业情况、翻转课堂表现等方面。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申请者应根据通知要求填写附件里面的相关申报书和汇总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至所在学院初审。经所在学院初审通过签字盖章后,统一将纸质材料(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书(一式三份))于20221021前送至研究生处(行政北楼41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pyb@njit.edu.cn。研究生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联系人:韩老师、陶老师,联系方式:86118089/8780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及案例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课程申报书

3.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课程申报汇总表

4.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案例库建设申报书

5.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案例库建设申报汇总表

6.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

7.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申报书

8.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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