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2-10-06 来源: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南京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实训、科研等实验场所,包括各类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等。

二、工作安排

1.单位自查。各单位参照南京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的要求,于10月12日前,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场所进行全面自查,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能立整立改的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填写南京工程学院实验室未立整立改安全隐患汇总表(附件2)于现场检查时提交给督导组专家。

2.现场检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实验室安全督导组于10月13日-14日,对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进行安全现场检查,现场下发整改通知。

3.隐患整改。各单位对照整改通知书中的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并按要求于10月21日前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交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4.整改复查。实验室设备与管理处组织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巡查,逐条验收,形成“闭环管理”。

5.检查通报。本次安全检查中问题严重的实验室或整改后经复查未将整改落实到位的实验室将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上通报。

三、其他说明

此次安全检查工作严格遵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各单位尽量减少非必要人员出入实验室,同时保持社交距离,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毒清洁工作。


附件:

1. 南京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 南京工程学院实验室未立整立改安全隐患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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