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实施过程管理,学校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中期检查:2021年立项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结题验收:2019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延期验收课题、2020年度立项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2021年度立项已完成任务书规定研究任务和成果的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二、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检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结题验收:检查课题是否按照《课题任务书》完成研究任务并产生最终研究成果,主要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及应用价值等,是否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经费开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三、检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对照课题任务书和进度计划安排,认真总结研究任务和研究成果等完成情况,填写相关检查材料。
中期检查:填写并提供《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研究成果清单》、研究成果佐证材料。
结题验收:填写并提供《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研究总结报告》、《研究成果清单》、研究成果佐证材料。
凡未标注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编号或内容不相关的论文等不能计入研究成果,结题验收研究成果不得低于当年申报通知中规定的结题基本要求。
2.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等有关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相关佐证材料首页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
3.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最终检查结果并予以公布。
四、其他事项
1.凡参加中期检查的课题如涉及课题信息变更须填报《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对未申请随意变更课题信息的课题将给予警告乃至撤项处理。
2.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的课题,或参加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题,将缓拨或停拨后续经费。
3.为保证课题管理的严肃性,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清理:
(1)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本次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或未通过本次结题验收,一律作撤项处理;
(2)课题负责人被举报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违反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课题;
(3)在研究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课题;
(4)课题负责人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主持研究工作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提出自行终止课题,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高教所备案。
五、材料提交
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组织,做好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于11月4日前将课题检查的纸质材料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
课题检查材料须用档案袋封装并张贴检查验收材料袋封面,佐证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按清单顺序左侧装订。论文等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要求如下: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和目录及论文全文;论文录用期刊的录用通知并附录用论文全文;著作的封面、内容介绍、前言、目录及封底等。
相应材料的电子版请按“单位或部门+课题编号+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材料”发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邮箱:gjyjs@njit.edu.cn ,邮件主题请注明“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
联系人:章老师,行政北楼528室,025-86118667
附件:
1.2022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检查范围
2.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
3.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4.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研究总结报告
5.研究成果清单
6.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7.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材料袋封面
8.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材料袋封面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