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文件精神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学科专业建设要求和人才培养计划,认真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同在学校工作的夫妻双方不能同时申请出国访学。
3.外语水平合格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
4.本年度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
5.申报人员需填写《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在职培训进修申请表》和《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在职培训进修申请表》在学校奥蓝人事管理信息系统 “进修计划申请”栏目的“非年度进修计划”中填写、打印,并需单位签字、盖章。
6.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方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学校将签署“同意推荐”意见。
7.录取人员于2023年7月1日起陆续派出,2024年12月31日前派出完毕。奖学金人员留学国别和单位以邀请函为准,不得自行改变国别,逾期不派出则资格取消。
8.请各部门、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单位推荐意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纸质材料均一式两份)送人事处师资科,并发邮件至szk@njit.edu.cn。
联系电话:86118843
附件:202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相关材料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