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6-21 来源: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与校园平安稳定,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对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实验室自查工作

各单位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在暑假来临前,各单位须组织实验室安全自查,对实验室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和场所环境进行自检自查,对实验室内各项危险源做好妥善安排。危险化学品需严格按照双人双锁要求入库储存;危险废弃物必须收集转运至学校暂存点,禁止留存于实验室内;各类压力容器(含气瓶)应做好检修与固定,并关闭阀门;其余危险源做好相应防范工作,保障实验室内部安全。

二、严格防范,做好实验室封闭工作

夏季雨水较多,各实验室要做好防潮、防雨工作,对于易进水、易锈蚀的仪器设备、易受潮变质的化学药品,应采取相应防水、防潮保护,防止仪器设备因进水、受潮而损坏,防止药品因受潮变质。

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即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水、电、气、门窗,并做好实验室的封闭工作。

三、加强教育,做好申报备案工作

暑假期间确需开放的实验室,除按规定办理出入手续外,还需填写《南京工程学院假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并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并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做好实验室开放使用各项记录。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内禁止学生留宿、禁止烧煮饮食。学生开展实验工作的,教师必须在场指导。

四、常态巡查,及时上报巡查结果

各单位须安排专门人员开展实验室安全巡查。对于运行实验室巡查频次不得少于一周一次,暂停使用实验室巡查频次不得少于两周一次。在出现异常天气、突发情况时要及时开展巡查。巡查内容包括停用实验室封闭情况、异常情况检查及处理情况,运行实验室规范运行情况、使用记录、安全台账等。巡视结束后按“零报告制度”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报告巡查结果,并及时完成《假期实验室按巡查情况记录》(模板见附件2),并每月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反馈巡查结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暑假期间将安排实验室安全专项巡查,对全校实验室开展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

五、其他工作

1.有假期开放任务的教学科研单位于6月28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

2.暑假期间,各教学科研单位每月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于6月29号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安全抽查。

邮箱:lab@njit.edu.cn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6118329


附件:

1.暑假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

2.暑假实验室安全巡查情况记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6月21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