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3-06-26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发展规划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全面了解我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发函〔2023〕95 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根据实际情况,各职能部门、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和二级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根据职责分工,对学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院级规划分别进行中期检查。按照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对照核心指标表,全面梳理和总结规划实施与进展情况,重点分析目标任务和核心指标完成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阶段改进思路与具体举措,提出是否需对规划目标任务或核心指标进行调整修改的意见与建议。

二、材料提交

1.相关职能部门:学校总体规划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表(附件1),目标任务及指标变更表(附件2);

2.专项规划牵头部门: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总结报告(附件3),目标任务及指标变更表(附件2);

3.二级学院(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院级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总结报告(附件4),目标任务及指标变更表(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开展“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聚焦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工程大学的发展目标,找准定位,科学谋划,认真做好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

2.全面总结,指导发展。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规划提出的战略重点,结合当前学校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突出对规划重点任务的完成进度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合理提出规划实施后半程乃至更长时间的目标方向与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学校内涵高质量发展。

3.统筹协调,按时保质。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加强配合,注重系列规划间相互衔接,严把材料质量关,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全面性,认真做好基础数据整理与分析工作,高质量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请各部门、各单位指派一名熟悉业务的人员负责此次规划中期检查工作的开展,为便于工作交流,请相关人员于6月28日前加入“学校十四五规划工作联络群”(QQ群号:590509341)。

请相关职能部门及专项规划牵头部门于7月5日前报送有关材料,二级学院(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于8月31日前报送。电子文稿请发送至邮箱:fhc@njit.edu.cn,纸质文稿需加盖部门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分管校领导审阅签字后报送至发展与对外合作处(行政楼北528)。

联系人:李罗丹,联系电话:86118676。


附件:

1.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表

2.“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及指标变更情况表

3.学校“十四五”专项规划施情况中期总结报告

4.学校“十四五”院级规划施情况中期总结报告

5.报送材料格式(排版)要求

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

发展与对外合作处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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