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校教师科研能力和学术影响,推出更高质量的社科成果,根据近几届省部级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申报成果时限要求、奖项设置种类和数量等情况以及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需要,现就我校2023年高层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培育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1.本次发布的培育专项,培育目标为2024年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2.拟培育3-6项成果左右,视申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重点项目资助3万,一般项目资助2万,同一成果只培育一次。培育时间从学校发文公布起至目标奖项申报评审结束为止。
二、培育成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申报成果首先要符合目标奖项“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成果取得时间要求,同时必须在本培育专项申报截止日(即2023年9月20日)之前已正式取得。因此,本次培育的成果须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20日期间已正式取得的成果。
2.申报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学术影响比较大。申报的成果形式主要有:论文、著作、研究报告、普及读物等。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是发表在人文社科中文权威期刊上的论文(CSSCI来源刊)或者被SSCI(Q1、Q2)、A&HCI收录且同行认可度高的学术论文,有一定的引用量;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原则上其核心观点需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已发表1篇以上论文,并形成书评等社会反响;成果形式为普及读物的,其发行量需在3000册以上并形成相关社会反响;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必须已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相关部门采纳应用。
三、遴选程序
1.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审核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培育成果;
3.评审结果公示;
4.公示无异议,提交学校审定;
5.学校发文公布;
6.签订协议,明确培育内容目标及分年度培育计划、学校资助经费等。
四、培育内容
具体培育内容由成果完成人根据现有成果自行制订培育计划,包括以下(不局限于以下所列):
1.发表与培育成果相关的高水平论文;
2.增加培育成果及相关成果被转载、引用次数;
3.推动培育成果及相关成果获得其他奖励;
4.围绕培育成果组织学术研讨会、专家咨询会议,形成专家评价评审意见;
5.推动培育成果发表更多书评或相关学术评价;
6.参加相关学术会议或者以采访、访谈、讲座、报告等多种形式,同时借助网络、媒体等多渠道对培育成果进行宣传与传播,扩大成果的学术影响;
7.促进培育成果转化,多渠道推介成果,获得相关领导批示,被相关部门应用采纳,扩大成果的社会影响;
8.其他认为行之有效的培育方法。
五、申报材料要求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0日下午下班前提交以下材料至科技与产业处社会科学科(行政北楼406室):
1.《申请表》、申报成果复印件和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套)。
2.盖章签字的《汇总表》纸质1份。
3.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shkx@njit.edu.cn。
4.材料装订要求:申报成果复印件是指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复印件一式4份,装订在申报表之后,另需提供期刊原件1本(评后退还);著作类只需提供著作1本(评后退还)。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按申报表填写的顺序按类排列,并添加目录页。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论文正文,著作需复印刊封面、版权页、章节目录,奖项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应用需提供领导批示和采纳证明,以及其他能够佐证的材料。
联系人:王雅囡
联系电话:86118865
附件:
1.2023年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培育专项申报表
2.2023年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培育专项申报汇总表
科技与产业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