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秋学期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26 来源:

各教学单位、新入职教师:

为使我校新入职教师尽快了解教育教学理念,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教学方法与技能,实现教师角色转换,顺利“站上讲台”、“站稳讲台”,现对2023年秋学期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培养对象

1.2023年3月20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入校从事教学工作,高校教龄不满1年或高校教龄超过1年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正高级以下职称的教师;

2.前一期新入职且申请延期培养的教师;

3.前一期新入职教师培养考核未通过的教师;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请参加培训教师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培训qq群(请实名申请入群)。

二、培养措施(计划安排见附件2)

(一)课堂教学能力培养

2023年秋学期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模式进行,包含:教学能力提升在线培训、教学工作专题培训、公开课观摩与评析、专项培训和青年教师导师制

1.教学能力提升在线培训

每位新入职教师须在南京工程学院网络学习空间(http://njit.fanya.chaoxing.com/),根据《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在线培训课程表》(附件3)完成40学时在线学习(含视频学习和章节测验)。

2.教学工作专题培训

学校在10-11月份组织教学工作专题培训,教务处、教学质量与管理评估处等将对教学工作制度、规范和细则进行解读,参培教师填写《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记录手册》中的专项培训记录表。

3.公开课观摩与评析。

各教学单位在第15周之前安排5位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的同行教师(对工科青年教师,需安排2位实验教师)进行示范教学,并组织新入职教师完成课堂观摩(辅导员统一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学校在第15周之前为新入职教师至少安排公开观摩课2次,参培教师填写《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记录手册》中的观摩课听课记录表。

4.专项培训。每位新入职教师根据自身岗位需求和兴趣,在培养期内参与不少于5次各类校内外培训、教学沙龙、教学工作坊和讲座报告等教育教学活动(除教学工作专题培训),完成培训后需登录研修班课程并填写专项培训记录表

5.青年教师导师制。各教学单位按照《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实施办法(修订)》要求,及时为新入职教师选聘教学导师,填写《南京工程学院导师聘任汇总表》《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聘任登记表》。明确导师和培养对象双方职责,协调双方签订《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协议书》。所有材料于10月31日之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工程能力培养

按照《南京工程学院“中青年教师队伍工程实践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规定要求,新入职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未取得正高级职称,进校前有效实践经历小于 3 年(含)的专任教师,进校首年需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工程与社会实践能力进修。中心每年下半年组织进修申报,上半年组织进修考核。

新入职教师应充分认识到教学能力培养是教师教学水平提高、自身发展和学校教学质量提升的内在需求,从思想上重视自身教学能力的提升,切实履行培养对象的职责,高质量完成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通过导师引领、自我学习、自我感悟,实现教学能力的自我提高。

三、材料提交与考核

1.材料提交。新入职教师需在12月8日之前完成线上培训和线下相关培训,并填写完成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相关记录材料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未完成相关培训内容且材料未通过审核的老师不能参加课堂教学实战考核。

2.课堂教学实战考核。学校在第17周组织新入职教师课堂教学实战考核。考核讲授内容自定,但需与所在岗位承担工作高度契合,考核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教师,下学期方可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课程试讲,学校安排专家跟踪听课;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需延期培养,下学期暂时不安排上课。

3.每年学校将统一安排时间对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和工程实践进修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

1.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与队伍建设实际,将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纳入工作计划之中统筹安排和规划,充分发挥优秀教师“传、帮、带”的作用。

2.各教学单位要加大对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督查和指导力度,及时总结培养经验,切实提高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成效。

3.材料报送地点:行政北楼227;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86118035。


附件:

1.2023年秋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对象

2.2023年秋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计划安排表

3.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在线培训课程表

4.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在线培训课程学习指南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9月26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