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选树优秀教师典型,大力弘扬教师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努力塑造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理想坚定、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形象,在全校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南京工程学院“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校范围内评选10名学生最喜爱的好老师。
二、参评对象及条件
连续三年承担教学任务,面向在校生开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近两年未获得过该项称号,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师可参与“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具体条件如下:
1.有理想信念。要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
2.有道德情操。能坚守高尚情操,为人师表,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提升人格品质,是学生道德修养的镜子,并把正确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
3.有扎实学识。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还应具备学习、处世、生活、育人的智慧,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有仁爱之心。要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通过真情、真心、真诚拉近同学生的距离,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
5.有以下情况不得参与评选:
(1)师德师风存在问题者;
(2)近三年有教学事故发生(2021年1月至今);
(3)近三年学生评教排名后30%(2021年1月至今);
(4)其他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一)班级推荐(11月13日—15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分班级召开班会,对照评选条件,通过班级自主提议、民主投票的方式,推选出本班级同学最喜爱的教师,上报各院系。每个班级在全校范围内可推荐1名教师。
(二)院系推荐(11月16日—17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负责对各班的推荐名单进行汇总,确定最多推荐3名教师(其中公共课教师不少于1名),在征得被推荐教师本人同意后,报各院系党政联席会审核;将《“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活动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盖章纸质版于11月17日下午16:00前交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版汇总表、推荐教师个人简介(不超过300字)、教学座右铭(一句)及个人高清风采照(图片质量大于2M、以院系-教师姓名命名)同时发送至jsfz@njit.edu.cn。
(三)初选审查(11月20日—24日)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牵头,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对“我最喜爱的好老师”候选教师教风、教学等情况进行审查。
(四)候选教师事迹展示与网络投票(11月27日-12月1日)
候选教师事迹在南京工程学院微信平台展示。学生通过微信平台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束后,“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小组根据投票结果,结合教学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前15名候选人进入决赛汇报环节。
(五)决赛评议(12月4日-12月22日)
候选人提交教书育人成果汇报展示视频或PPT(形式内容自定,视频在5分钟之内,PPT在50页以内),12月15日前发送至jsfz@njit.edu.cn,学校进行审核评议,最终评选出10人授予“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荣誉称号,其余5人获得“我最喜爱的好老师”提名奖。
(六)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事迹宣传。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活动是我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优秀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精心组织。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要大力宣传“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的意义,动员广大师生积极推荐、评选,弘扬正气,端正师风,不断优化良好的育人氛围。
3.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丁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86118035
附件:
1.“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活动候选人汇总表
2.“我最喜爱的好老师”决赛评分标准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处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