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1-30 来源: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启动,具体通知详见https://kxjst.jiangsu.gov.cn/art/2024/1/29/art_82540_11140154.html,也可参考本通知附件。为认真做好提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及申报条件

(一)省科学技术奖

1.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是在江苏省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由江苏单位和个人牵头,主要科研活动应在本省区域内进行,可以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设4个学科组和9个专业组(详见附件1),请根据项目学科或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填写。

2.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应用类。

基础类项目: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作用。鼓励提名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开展基础研究取得的原创性重大成果。

应用类项目: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221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鼓励提名聚焦我省产业自主可控的重大需求,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大成果。

3.被提名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活动在江苏完成;

2)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依法在江苏设立的法人单位,其他完成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项目第一完成人人事关系在江苏单位;若人事关系不在江苏单位,须近3年(202111日(含)至今)在江苏单位全职工作;

4)项目全体完成人无科研失信记录(第一完成人负责核实其他完成人科研信用记录,并做出书面承诺);

52021—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不能参与本年度被提名项目;

6)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

7)专用项目按相关保密规定进行提名;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不得有涉密内容;

82021—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

9)项目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和代表性论文论著均未曾在历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10)所有完成人、完成单位均对项目有实质性贡献;

11)被提名项目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必须符合国 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此外,被提名的工人创新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111) 外,完成人必须是生产一线工人;被提名的科普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111)外,必须是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

4.被提名项目在线填写《提名书》时,请同步填写江苏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信息。同时,请选择是否同意在省技术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展示,以便后续开展推广应用等。

(二)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详情见附件1

(三)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详情见附件1

(四)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详情见附件1

二、申报限额

我校主要由省教育厅提名,具体提名项数待省教育厅另行通知,学校将择优上报。学校鼓励通过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学会或协会提名,同时鼓励联合外单位参与申报。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纸质材料初稿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219日上午12:00一式1份。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并在确定提名项目后进行公示,获得被提名资格的项目于226日前将最终申报材料(主件+附件装订成册)一式1份,报送至科技与产业处(行政北楼419室),由学校统一提交。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6118864 18501405196。


附件:

1.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

科技与产业处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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