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长效化机制建设,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为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登峰计划”集聚智慧和力量,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师德标兵”评选表彰办法》(南工党〔2024〕55号),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年校级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既要把评选推荐工作与学习宣传学校有关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结合;也要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原则,真正把品德高尚、事迹典型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师德标兵”推选出来。
2.各单位请对照文件《南京工程学院“师德标兵”评选表彰办法》(南工党〔2024〕55号)(附件1),从具有10年及以上(计算截止到2024年5月30日)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在岗一线教师中推选产生师德标兵候选人。
3.请各单位择优推荐,每单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且不重复推荐;学校将依据条件对各单位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组织专家评选,并进行公示。
4.各单位需注重对候选人事迹的发掘,提供的候选人典型事迹材料要做到内容详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在格式上要有题记和二级标题,字数在2000字左右。
5.请各单位于2024年6月18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本单位推荐情况汇总表、候选人典型事迹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4),一式一份,装袋报送至人事处师德师风建设科(行政南楼202);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推荐表、典型事迹、汇总表+佐证材料扫描件)请打包发至sdsf@njit.edu.cn,联系电话:86118229。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师德标兵”评选表彰办法》文件
2.2024年南京工程学院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3.2024年南京工程学院师德标兵推荐情况汇总表
4.2024年南京工程学院师德标兵典型事迹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