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校级网络育人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日期:2024-07-06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切实加强学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着力培育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网络教育工作骨干队伍,推动网络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工程学院网络育人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工党〔202453号)精神,现评选设立一批校级网络育人名师工作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包括党务及学生工作管理人员、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等。

二、申报条件

网络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将道理讲清讲透;能够围绕网络育人工作开展研究,形成系列研究成果。

3.长期活跃在互联网上,针对重大理论问题、热点问题能及时回应师生关切,撰写网络文章,具有较大影响力。

4.创作或指导的网络文化作品引发较大量的关注、转发、评论,有效发挥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

5.建设或负责的网络平台有长期稳定的流量,有较大数量的关注群体。

6.能经常性组织开展网络文化、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等教育活动,育人成效良好。

三、支持及考核方式

1.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三年,学校给予每个工作室每年1万元经费支持,主要用于网络内容建设、队伍建设、平台建设、学术研究和育人活动等方面。

2.学校将在校级网络育人名师工作室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网络育人名师工作室。

3.考核要求具体见《南京工程学院网络育人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选拔和推荐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加强对推荐对象思想水平、职业道德和网络育人能力的审查。

2.各部门、各单位请于202482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cb@njit.edu.cn,纸质稿(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他材料一份加盖公章)831日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行政南楼219办公室,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18151005186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网络育人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

2.南京工程学院网络育人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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