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保障新学期教学科研工作稳定、有序开展,现组织2024-2025-1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场所。
二、检查内容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件1)开展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重点关注实验室环境卫生、危化品安全、设备安全、水电消防安全、废弃物处置、应急设施等内容。
1.实验室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2.实验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保证在有效期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完好无损,可正常使用。
3.开学初高温天气频发,气候闷热潮湿,需做好实验设备、电路开关等防潮防湿工作。杜绝因实验室电气线路老化、受潮、水浸、熔断等引发的安全问题。
4.电动车严禁进入实验室内、实验楼公共走道,严禁将蓄电池带至实验室内违规充电。
5.实验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进水阀保持常开状态;气瓶、气瓶柜、排风、检测报警等装置须保证正常工作。
6.检查实验室危化品存储以及危险废物存放情况,做好危化品尤其是管制类化学品库存盘点工作,如有上学期未及时转运至学校实验室危废暂存库的,立即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排转运。
7.检查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等是否可以正常运行,及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各相关单位于9月6日前,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开展全覆盖式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尽快落实整改,确保实验室正常、安全、有序投入运行,确保零隐患后再开放使用。
2.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验操作规范,加强危险源管控,规范危化品采购、使用和管理等环节,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3.加强实验室安全培训。各相关单位应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等情况面向实验室师生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培训与教育,确保实验室安全。
4.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工作。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教育培训情况应据实留存相关工作记录,确保整改到位,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工作。
四、检查安排
1.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下周五(9月6日)前完成本单位自查,并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lab@njit.edu.cn。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于9月6日组织专项检查组进行现场复查,重点督查上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中的隐患整改及本学期实验室开放准备工作。
各教学科研单位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首先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