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保障固定资产安全与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南京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南京工程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全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资产盘点工作小组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根据部门(单位)资产情况成立3至6人的资产盘点工作小组,分管资产工作的领导为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和实验室主任须为成员,另外选派老师1至3人为成员,同时制定部门盘点工作计划,明确盘点工作责任人和工作任务。
二、基准时间和范围
(一)本次固定资产盘点基准日为2024年9月30日,时间以在资产系统内登记,在财务处完成报销的为准。在此时间之前购建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均在盘点之列。
(二)盘点的范围
1.各部门(单位)使用的设备、家具、文物陈列品类、软件等固定资产;
2.各部门(单位)使用的房屋类固定资产;
3.非学校产权由学校独立使用或共同使用的资产(包括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相关项目)。
三、目标、任务及要求
(一)目标
1.摸清家底
通过固定资产盘点,核实“物、账、卡、人、房”是否一致,实物是否完好,标签是否张贴完整等,真实反映在用固定资产状况,确保固定资产盘点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规范管理
通过固定资产盘点,确认核实每项资产的归属部门或个人,包括使用地点、使用状态、使用人等信息;因人员变动(调出、离职、退休等)涉及的固定资产移交工作是否完成等,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的固定资产信息。
(二)任务
1.设备、家具、文物陈列品类、软件等固定资产的盘点
固定资产盘点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使用南京工程学院企业微信号“资产系统”模块,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牵头协调、组织培训、实时答疑、跟踪进度、汇总存档。各二级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单位)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包括布置盘点工作——发起盘点任务——跟踪盘点进度——生成盘点报告——领导审批——交资产管理科备案存档。
2.房产资源的盘点
房产资源盘点由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根据下发的房产资源数据负责盘点和核查本部门(单位)的用房情况。若有新增、缺漏、改造、调整等情况,请及时更新。房产盘点的具体要求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
3.非学校产权由学校独立使用或共同使用的资产盘点
本次非学校产权由学校独立使用或共同使用的资产盘点是指产权仍属企业,在校内外学校可以独立或共同使用的资产。请相关部门(单位)按照项目分别列出资产清单报送资产管理科(行政北楼431室)。资产清单格式参照附件2。
(三)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盘筹划、精心组织;自我监督、取得实效;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部门(单位)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进行账物核对,切实做到全面、细致,确保账、物、卡相符,按时完成盘点工作。
2.盘点人(资产的保管人)盘点完成后,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在电脑上进行盘盈盘亏资产的复核,复核结束后生成盘点报告,盘点报告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即完成整个盘点工作。
⒊资产盘点报告如实反应资产使用和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盘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11月6日前)
各部门(单位)明确盘点任务,成立盘点工作小组,制定盘点工作计划;完善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做好资产调拨、保管人、存放地等信息的变更工作。盘点工作小组名单及工作计划加盖公章后于11月6日前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北楼431室)。
(二)盘点阶段(11月7日--11月20日)
各部门(单位)根据资产平台的数据,对部门(单位)管理使用的全部资产进行逐一核对(明确存放地点、管理人员、标签粘贴等),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卡、物相符。盘点人(资产的保管人)按时完成名下资产盘点工作,形成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盘点清单。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请于11月20日前将房产盘点表纸质和电子稿报送房产管理科(行政北楼515室)。
(三)抽查复核阶段(11月21日--12月4日)
由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成立学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小组,根据部门(单位)资产盘点清单进行抽查现场复核。
(四)整改落实阶段(12月5日--12月12日)
各部门(单位)针对抽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完成系统内人员变动、存放地、盘盈盘亏等基础信息修改工作,补贴标签等)。
(五)总结阶段(12月13日--12月31日)
各部门(单位)在复核所有资产信息数据和整改的基础上,完成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盘点报告,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2月20日前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北楼431室)。12月31日前,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全校盘点工作,完成学校固定资产盘点报告。
联系人:管昊; 办公电话:86118874
附件:
1.关于本次房产盘点的要求
2.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相关项目设备清单
3.《南京工程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实施细则》
4.南京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盘点汇总表
5.南京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盘亏表
6.南京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盘盈表
7.南京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盘点报告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