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工程学院-奥卢大学合作办学“教师荣誉名单”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10-29 来源: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中芬合作办学教师队伍建设,经与奥卢大学共同研究,决定开展南京工程学院-奥卢大学合作办学第二届“教师荣誉名单”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中芬合作办学相关专任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具备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

2.具备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

3.具备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

4.具备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

5.具备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

6.具备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

7.有以下情况不得参与评选:

1)师德师风存在问题者;

2)近三年有教学事故发生;

3)近三年学生评教排名后50%;

4)其他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8.外方教师参照以上条件,但必须符合双方对教师、教学和管理的相关要求。

三、评选名额

本届将评选出10名,其中8名专任教师、2名为辅导员、实验员或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中,外方教师不少于4名。

四、评选组织机构

评选由国际教育学院、奥卢学院党总支组织实施。

五、评选办法与程序

1.班级提名(11月1日-11月10日)。每班可推荐4-5名,2024级新生推荐2人。

2.评选小组初审(11月11日-20日)。评选小组对各班的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在征得被推荐教师本人同意后,报奥卢大学和相关二级学院审核。

3.公示和线上投票(11月20日-25日)。公示候选名单,学生通过平台进行网络认可投票,赞成率超过80%的教师方可入选。

4.审定并批准。(12月9日)。南京工程学院-奥卢大学联合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并通过。

六、表彰

学校对入选“教师荣誉名单”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事迹宣传。

 

南京工程学院-奥卢大学联合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