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2-03 来源: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考试规范管理,保证考试质量,严肃考试纪律,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考风考纪建设的重要意义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学与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考风考纪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关系到能否培养出品德高尚、成绩优异,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要充分认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对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稳定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制度上保证、工作上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考风考纪建设工作责任制

考风考纪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校风、学风、教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应常抓不懈。各学院应当切实履行考风考纪建设主体责任。

(一)各学院要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领考试组织工作和考风考纪建设工作。

(二)各学院要成立考务组织机构,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切实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认真执行考试管理有关制度,加强检查,督促落实。

三、强化考务培训,提高监考执纪能力

(一)加强考试工作培训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监考、考务老师,认真学习《南京工程学院考场规则》《南京工程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南京工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南京工程学院监考须知》《监考人员主要环节完成情况记录表》,确保每位监考老师熟悉考试工作流程和监考要求,熟知考试纪律。

(二)规范监考人员安排

1.公共基础课程考试监考由教务处负责统一安排,其他课程考试监考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安排落实。监考人员安排应注意新老搭配,保障一个考场至少有一位监考经验丰富的老师。

2.为确保监考任务落实与考试巡视开展,监考安排一经落实,不得私下随意替换,如遇特殊情况,监考老师须在考前及时向学院申请处理,并由考试组织单位统一向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报备。

(三)强化考试过程组织

为确保考试过程顺利进行,杜绝考试违规行为发生,各教学单位应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组织,并做到以下几点:

1.根据试卷保密要求,在考前20分钟将试卷袋发给监考人员,监考人员领卷后直接到达考场。

2.将《南京工程学院监考须知》配发到每个考场,确保监考人员熟知监考要求。

3.强化监考职责,要求监考老师按照《监考人员主要环节完成情况记录表》要求规范履行监考任务,并如实记录。

4.安排考务跟进考试过程情况,确保考场异常情况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5.每场考试安排专人对监考人员履职情况、学生考试纪律情况进行巡视,并协助处理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

6.考务人员应及时掌握学生考试违规情况,指导监考老师按要求完成《考场记录单》填写与违规证据采集。

四、加强诚信教育,提高学生诚信应考能力

1.各学院要加强师生考前教育。要求教师严守师德师风,禁止考前漏题、泄题;要召开考前考风考纪动员会,教育学生明辨是非,诚信参考,组织学生学习《南京工程学院考场规则》《南京工程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南京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等规定,多渠道、多举措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2.要求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

3.要求学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材料、手机(智能手表、电子存储、通讯设备)等进入考场。

4.要求学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参与,不实施违纪、作弊行为。

五、加强巡查巡视,提高监督管理力度

1.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牵头制定全校考试巡考方案,由督导人员、教务处及学生工作处相关人员组成考试巡查组,对考场监考情况、学生违纪情况等进行巡查。

2.各学院领导牵头组织对本学院的考试进行巡考,并保证每场必巡,做好记录。

3.发现监考教师或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对不能有效履行相关职责的监考教师要及时上报考试组织单位进行调换并给予相应处理。

5.各学院巡考时发现监考教师或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各学院负责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学校巡考时发现监考教师或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学校职能部门处理。

 

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