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校外人员信息统计及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9-14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驻校(进校)校外人员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全稳定,现就校外人员信息统计及风险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统计与排查对象

(一)重点校外人员。指长期在校驻场,或需出入教学科研核心区、实验室、学生宿舍、保密场所及重要活动场地等校内管控区域,或经常性入校的外聘人员、合作单位工作人员、外包服务从业人员等校外人员。

(二)一般校外人员。指临时报备入校或短期驻校(不超过2日),且不涉足校园各类重点管控区域的校外人员。

二、信息统计与报送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现时正在负责管理的、当前经本部门(单位)实时审批准予入校的全部校外人员,均须如实完整填报《南京工程学院校外人员相关信息统计表》,并由各部门(单位)汇总后,于9月16日下班前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wc@njit.edu.cn。

(二)新增重点校外人员信息须在入校报备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保卫处备案;一般校外人员信息实行月度汇总制度,每月统一梳理汇总后报送保卫处备案。

(三)校外人员工作结束、离岗离校后,所属部门(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保卫处完成人员信息注销报备,确保信息实时准确。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统筹落实信息填报与风险摸排,并同步开展专项风险提示,重点针对存在校内网络直播行为人员进行规范提醒,严明校园网络活动管理红线,明确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

(二)严把数据质量。各部门(单位)位须全面摸排本部门(单位)关联校外人员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严禁虚报、漏报、瞒报。

(三)健全动态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校外人员常态化动态管理台账,落实信息新增、变更、注销全流程登记报送要求,确保人员变动及时更新。

(四)强化联合巡查。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巡查,一旦发现违规拍摄、直播等异常情况,立即启动专项核查处置,从严整治校园安全风险隐患。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86118384。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校外人员相关信息统计表》                                  

校园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