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9-08 来源:
【小中大】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教高[2016]17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首次招生的四年制普通本科专业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参评专业

(1)机械工程

(2)复合材料与工程

(3)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4)工程造价

(5)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2、评估材料提交要求

(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

(2)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

(3)专业培养方案

(4)专业培养方案论证报告

(5)专业主要课程(核心课程)的教学大纲

(6)教学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7)附件材料索引,包括支持数据与详细材料目录。

请各有关教学单位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做好新设本科专业自评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以上评估材料(一式1份)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发至jyk@njit.edu.cn。

联系人:胡晓清 联系电话:86118037

附件: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教务处

2016年9月8日

附件:《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doc (15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