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同学:
即日起开始办理参保大学生自2016年7月4日至8月26日产生的异地医疗费用报销工作。
报销材料:
1、门诊:就诊发票、校园卡
2、住院: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费用明细及发票原件
办理日期:8月29日-----9月9日 (周一至周五)
8:30 --11:00 13:30 --16:00
办理地点:校门诊部二楼208 大学生医保办公室
咨询电话:86118055
大学生医保办
201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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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度江苏省科技智库优秀成果的通知
计划停水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五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关于开展南京工程学院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