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上半年离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时间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6-04-15 来源:
【小中大】

各位离退休职工:

现将2016年上半年离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东校区:  4月21日-4月22日、5月23日、6月20日

西校区: 4月28日-4月29日、5月27日、6月24日

江宁校区:4月25日、5月25日、6月22日

报销时间:8:30-11:00  13:30-15:30

注意事项:

1、离退休人员可根据各校区报销时间选择就近报销。

2、2015年末次报销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请于此次报销时办理,此后将不予报销2015年的医疗费用。

3、在职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门诊部

财务处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