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结题水平,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创新研究。经研究,现决定对2015年结题的省青年基金项目进行评优并推荐,有关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项目范围为按照合同要求本年度按期结题的省青年基金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经费使用规范,结题材料完整齐备;
2.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取得标志性创新成果;
3. 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项目管理工作科学规范。
二、推荐方式和比例
推荐工作由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主管部门可推荐优秀项目比例为25%。在此基础上,由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已获国家杰青、国家优青等国家级基金人才项目资助的青年基金项目不占推荐名额,请单独注明。
三、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2015年省基金项目结题与相关推荐工作, 2015 年12 月21 日前 将结题材料报送科技与产业处。
科技与产业处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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