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15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6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周日)为法定节假日,公休调至4月6日(周一),4月7日(周二)起正常上班、上课。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
上一篇: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重大应用研究课题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推荐2015年江苏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计划停电通知
关于征集2026年度江苏省科技智库优秀成果的通知
计划停水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五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关于开展南京工程学院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