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选拔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7-09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选拔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4〕50号),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建筑、农业、卫生以及新兴产业领域项目(包括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的申报材料,由学校直接报送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前述领域之外的申报材料,由学校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项目名额为1个。

二、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90号),可从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hrss.gov.cn下载。申报人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请提供复印件,由所在部门、单位审核盖章;申报项目负责人从事重点项目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盖章。申报材料不退。

三、申报项目参与对象(含参与项目建设的人才群体)作为本单位重点人才的培养计划由所在部门、单位拟定初稿。

四、请各部门、各单位于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将申报材料、汇总表、培养计划等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档发至邮箱szk@njit.edu.cn

人事处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