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大学生2011年度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日期:2011-12-22 来源:
【小中大】

请参保学生将2011年度尚未报销的医疗费用单据于2012年1月7日前交至大学生医保办,登记本年度最后一次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具体准备材料如下:

门诊:发票、校病历、医保卡

住院:出院小结、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医保卡

登 记 地 点: 校门诊部二楼 大学生医保办公室

登 记 时 间: 周一至周四 9:00——11:00 13:30——15:30

医 保办电话: 86118055

校医保办

201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