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设立党委研究生部、研究生处(合署办公),主要负责研究生招生、就业、培养、教育管理及学科建设等工作。
党委研究生部、研究生处(合署办公)内设学科办公室、招生培养办公室和学生管理办公室三个科级机构。
撤销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原发展规划处的职能并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校友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原学科建设办公室的职能并入党委研究生部、研究生处(合署办公)。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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