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中纪发〔2013〕7号)和《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刹住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苏办发电〔2013〕46号),再次重申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两办”通知精神,根据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的要求和部署,要求各部门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八个禁止”的要求特别是 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欢迎教工对违反纪律情况进行信访举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于近期对全校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纪委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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