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建设实验室所在院(中心)、各学科带头人:
根据苏教财[2010]102号和[2010]271号文件精神,并按照学校学科建设要求,现将2010年度省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建设实验室省级拨款经费划拨给各单位(见附件)。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经费(学校自筹)一并划拨。请各省级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建设实验室所在院(中心)及学科带头人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合理使用经费,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关于省级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建设实验室2010年度学校配套经费,要求以项目方式申报,经学校审批后以项目形式划拨经费立项建设。请各省级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建设实验室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011年3月28日前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北楼418室),电子版发至zkjs@njit.edu.cn。
联系人:李 微 联系电话:86118981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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