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资产管理处将于2011年2月22日起组织开展“南京工程学院新校区基建项目设备验收”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根据下发的设备清单自行组织核查,要求将设备现状(在用、待修、待报废、丢失等)、领用人名、设备所在地等信息在下发设备清单上做好详细说明,并于2月28日前将设备清单反馈到资产管理处(后勤集团自查时间可适当延长)。资产管理处将于3月份开始对基建项目设备进行核查验收及登记建账工作。请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以确保基建项目设备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资产管理处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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