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聘朱晓春同志兼任技术转移中心主任;
聘朱松青同志任技术转移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张相琼同志任科技与产业处处长助理;
聘孙鹏同志任技术转移中心主任助理。
以上同志职务聘期(试用期)自2010年7月6日起。
二○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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