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通知,现将省《关于推荐高校学科建设项目论证专家的函》的有关精神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推荐的专家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德高望重,富有影响力,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丰富的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优先推荐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千人计划”培养对象、省“双创引进计划”培养对象和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等,以在职人员为主。
二、推荐时间与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做好专家的推荐工作,于6月1日前将《专家推荐情况表》发送至fzgh@njit.edu.cn,表格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也可按如下链接地址下载:http://fzgh.njit.edu.cn)。
联系人:李 微 联系电话:86118981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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