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支持和响应南京市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9月22日上午7:00至下午17:00“无车日”活动日期间,除特殊情况,学校公务用车停用一天(教职工班车正常运行);同时,倡议教职工私人轿车停用一天,选用公交车、出租汽车、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自觉遵守南京市划定公布的无车日活动区域交通规定。
院长办公室 200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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