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党委、党总支、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选拔千名大学生到经济薄弱村任职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现将相关公告及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报名推荐等工作。
中共南京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1.《江苏省选拔千名大学生到经济薄弱村任职的公告》
2.《关于选拔千名大学生到经济薄弱村任职的实施意见》
3. 各有关院(系)选拔大学生到经济薄弱村任职推荐名额计划表
4.《江苏省选拔千名大学生到经济薄弱村任职报名登记表》
5.《江苏省选拔千名大学生到经济薄弱村任职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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